首页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2025年) 第三章 汇算清缴办理及服务 第十五条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汇算清缴办理及服务 第十五条 纳税人优先通过个税APP、网站办理汇算清缴,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选择邮寄方式办理的,纳税人应当将申报表寄送至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