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2000年)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个人存款账户实名制规定(2000年) 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第五条 本规定所称实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身份证件上使用的姓名。 下列身份证件为实名证件: (一) 居住在境内的中国公民,为居民身份证或者临时居民身份证; (二) 居住在境内的16周岁以下的中国公民,为户口簿; (三) 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人,为军人身份证件;中国人民武装警察,为武装警察身份证件; (四) 香港、澳门居民,为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为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其他有效旅行证件; (五) 外国公民,为护照。 第五条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