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2020年) (三)
(三) 创新科技保险市场组织体系
设立、引进保险机构开发创新科技保险业务。在依法合规条件前提下,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机构在东湖高新区发起设立独立法人保险公司,大力发展科技保险业务。鼓励保险公司对东湖高新区分支机构的科技保险业务实行单独运营、单独管理、单独核算、单独考核,并在资源配置上给予倾斜。支持保险分支机构指定专门部门、专业人员负责科技保险工作。建立科技保险经营机构的合作机制,提升风险管理水平。鼓励中外资再保险机构、自保公司、再保险经纪机构入驻示范区。
培育多元化新兴科技保险业态。支持依法发起设立互联网保险等依托互联网为运营载体和销售渠道的创新型保险中介机构、科技公司,服务科技保险的发展。支持保险公司将后台研发中心、数据处理中心、人才培训中心等专属机构或部门落户东湖高新区。设立、引进保险中介、保险精算、风险管理及评估等相关机构,完善多层次、多成分、多形式的科技保险服务体系,打造科技保险产业链,建立科技保险服务网络,发挥保险新业态对科技企业事前风险防范、事中风险控制及事后风险补偿的全流程风险管理功能。构建完善的科技风险评价体系、科技保险产品研发与定价机制、科技保险承保管理及理赔服务机制、科技保险市场营销与风险分担机制、科技保险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吸引风险评估、损失理算、法律咨询等专业服务机构聚集,完善科技再保险产业服务。
建立科技保险信息平台。运用科技保险信息平台的数据信息服务功能,打通相关政府部门、保险业、科技型企业等关联行业的数据信息通道,形成科技保险大数据公共服务应用的出口和聚合点。建立具有公信力的科技保险产品服务宣传平台,面向企业进行科技保险产品、案例和相关法规制度宣传,逐步加强企业科技保险投保意识。
创建东湖科技创新风险管理实验室。整合国内外著名高校院所、国际科技组织和风险管理机构以及国内大型企业的资源,按照中国银保监会与湖北省政府共建原则,建设东湖科技创新风险管理实验室。通过政府与社会力量、市场机制的协同配合,以跨界、跨期、跨境合作方式建设管理,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探索出符合科技创新需要的标准化风险控制体系,打造集数据采集、准入评估、信用评估决策于一体的科技风险管理机制,研发科技创新企业风险管理的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新服务,为科技企业提供全方位的风险管理服务。
成立东湖科技保险产品研发中心。组建“保险机构+科技企业+政府”的科技保险产品研发团队,整合国内外保险业人力和技术资源,重点针对东湖高新区“5+2”产业进行专属产品定制研发。保险机构运用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云计算等在内的科技,对企业客户在研发、生产、销售以及其他经营管理活动中,可能遇到的财产损失风险、责任风险以及信用风险等进行研究,为科技企业提供专业、前沿、定制化的风险保障和服务。政府在依法合规、充分论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鼓励示范区对科技保险新产品先行先试,探索对创新产品进行保护,对接科技创新政策补贴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