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湖科技保险创新示范区总体方案(2020年) (二)
(二) 创新保险资金投资科技产业的体制机制
拓宽保险资金投资领域。研究保险资金在建立有效风险控制和预警机制的基础上扩大投资渠道,拓宽保险资金直接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的行业范围,推动保险业和科技企业之间的协同发展。建立保险资金投资项目资源库,构建政府与保险机构之间的资金运用对接机制,改革完善增信模式,吸引保险资金参与符合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武汉城市圈及长江经济带经济社会发展及产业发展规划方向的重大产业项目、重大基础设施、政府主导产业龙头企业和重点科技企业的投资,助力新技术、新业态和新产业发展。支持保险资金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并优先进入医疗、养老、健康等领域。发挥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优势,引导保险资金参与产业链整合和科技企业改革重组,服务政府投融资体制改革,满足科技创新企业的融资需求。
探索保险资金投资新方式。鼓励保险机构设立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通过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保险资管产品投资不动产、基础设施、养老等项目,允许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设立夹层基金、并购基金、不动产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等,鼓励保险机构按照市场化和商业化原则,在政府引导下依法合规发起或参与设立瞪羚企业成长基金、独角兽企业培育基金、科技产业投资基金等,探索保险资金通过股权、债权投资、股债结合等方式参与重大科技项目投资。支持保险资金参与科技资产证券化业务。积极推进科技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发展和创新,深化注册制改革,提高科技保险资产管理产品化水平。
打造保险多方式介入的科技金融综合支持体系。大力推广“政银保”合作的融资体系,探索并推广“保险+融资”联动机制,丰富科技创新企业融资渠道,构建多方合作的科技信贷风险共担机制。针对初创期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缺担保、难融资的特点,完善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运行机制,开发系列银政合作创新产品。积极配合政府财政资金“变拨改贷”的政策变化,通过保险资金撬动银行投资,帮助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突破融资瓶颈,降低融资成本和门槛。在坚持风险共担和合理定价的前提下,完善“政府、银行、保险、担保、创投”五位一体的科技金融体系和平台,打造科技金融协同发展新模式。发挥保险信用增级、融资增信功能,帮助科技企业选择适配的金融机构,推动促成产品落地,扩大业务规模和覆盖面,在满足资金供应者对资金安全要求的同时,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支持和综合金融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及产业化。
开展保险资金投资项目属地监管试点。转变保险投资信用评价模式,从传统依赖AAA主体信用的单一信用评价模式逐步过渡为项目信用和主体信用相结合的混合信用评价模式,对于非经营性项目,加强政府信用支持力度,对于经营性项目,逐步倚重项目自身信用评估,以支持保险资金对本地企业、项目的深度参与。建立精细化投后管理体系,加强对保险投资项目现金流的监控,时刻关注项目发展进程,并对退出时间和退出方式做作出合理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