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2001年) 6. 颁布和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实施。 6.2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2001年) 6.2 6. 颁布和实施本标准由国家知识产权局颁布、实施。 6.2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的实施 6.2.1 标准实施本标准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实施。如果需要变更,则通过本标准的修正案另行通告。 6.2.2 标准监督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监督标准的实施。 6.2.3 标准改进国家知识产权局标准化委员会对代码管理者提出的改进建议进行评审,如有必要,将制定新的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单位)代码标准。 6.1 目录 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