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26年) 第四章 审核与审查程序 第十四条 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2026年) 第十四条 第四章 审核与审查程序 第十四条 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优先审查请求后,依据本办法对优先审查请求书、推荐理由以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对于请求材料中存在的形式缺陷,允许优先审查请求人进行修改,经审核作出是否予以优先审查的意见,并将审核意见通知优先审查请求人。 第十三条 目录 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