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利代理条例(2018年) 第三章 专利代理执业 第十六条 专利代理师应当根据专利代理机构的指派承办专利代理业务,不得自行接受委托。 专利代理条例(2018年) 专利代理师对其签名办理的专利代理业务负责。 第三章 专利代理执业 第十六条 专利代理师应当根据专利代理机构的指派承办专利代理业务,不得自行接受委托。 专利代理师对其签名办理的专利代理业务负责。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