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0年)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0年) 第五十二条 第十三章 附则 第五十二条 凡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不分所有制性质,均可享受本政策。 第十三章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