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0年) 第十二章 集成电路产业政策 第四十五条 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2000年) 第四十五条 第十二章 集成电路产业政策 第四十五条 为规避汇率风险,允许符合第四十二条规定的企业将准备用于在中国境内再投资的税后利润以外币方式存入专用帐户,由外汇管理部门监管。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