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2012年) 一、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政策 (三) 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其处理污水取得的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 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税收政策(2012年)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4〕1366号) 一、 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领域的税收政策 (三) 单位和个人提供的污水处理劳务不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其处理污水取得的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污水处理费不征收营业税的批复》,国税函〔2004〕1366号) (三) 目录 (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