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4年) 七、 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三) 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4年) (三) 七、 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三) 加强社会保障资金的财务管理,保证社会保障资金安全运行。各项社会保险基金要纳入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强化社会保险基金核算、分配、管理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财务会计管理基础工作,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会计制度》进行社会保险基金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定期对社会保障资金进行审计和财务检查。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案件,依法追究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者的责任。 (二) 目录 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