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4年) 五、 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二) 黑龙江省完善城镇社会保障体系试点实施方案(2004年) (二) 五、 积极推进城镇职工医疗、工伤保险制度改革 (二) 建立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医疗补助资金要列入财政预算,保证公务员原有医疗待遇水平不降,并随经济的发展有所提高;实行职工大额医疗费补助办法,妥善解决基本医疗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有条件的企业可为职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提取额在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在成本中列支。建立和完善离休人员医药费保障机制和财政支持机制,妥善解决离休人员的医药费问题。 (一) 目录 (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