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暂行规定(2013年) 第七条 黄金交易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暂行规定(2013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黄金ETF的上市、交易、申购赎回、登记结算、投资运作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上海黄金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相关规定。 第六条 目录 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