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2021年) 第四节

第四节 降低人为活动过度影响

正确处理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的关系,着力减少过度放牧、过度资源开发利用、过度旅游等人为活动对生态系统的影响和破坏。将具有重要生态功能的高山草甸、草原、湿地、森林生态系统纳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范围,强化保护和用途管制措施。采取设置生态管护公益岗位、开展新型技能培训等方式,引导保护地内的居民转产就业。在超载过牧地区开展减畜行动,研究制定高原牧区减畜补助政策。加强人工饲草地建设,控制散养放牧规模,加大对舍饲圈养的扶持力度,减轻草地利用强度。巩固游牧民定居工程成果,通过禁牧休牧、划区轮牧以及发展生态、休闲、观光牧业等手段,引导牧民调整生产生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