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2006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黄河水量调度条例(2006年) 第四十二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在黄河水量调度中涉及水资源保护、防洪、防凌和水污染防治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2002)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1997)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 第四十一条 目录 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