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4年) 第二节
第二节 文化旅游产业
旅游设施建设。恢复建设伊斯兰民族风情园、牛栏江红石岩温泉、龙氏家祠、卢氏家祠、彝族六祖分支文化广场等景区以及龙头山镇、小寨镇等文化旅游小镇的景观设施,改善旅游交通条件,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提高景区接待和应急救援能力。
旅游产品开发。合理利用民族乡村、古村古镇古城,开发一批有地域特色、民族特点、形式多样的旅游产品。引导符合条件的农户利用农业和生活资源,发展农家乐和休闲农庄。挖掘龙头山朱提古银矿遗址、银矿古镇的旅游潜力。打造会泽大海草山、永善马楠乡等草原风情旅游点,进一步开发金沙江、牛栏江峡谷等自然风景资源,提升大山包旅游景区、云南会泽黑颈鹤自然保护区品质,打造高山峡谷自然风光旅游带。加强自然和文化遗产地、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利用,深入挖掘文化内涵,促进文化旅游融合发展。
专栏11 文化旅游
旅游设施 恢复伊斯兰民族风情园、牛栏江红石岩温泉、龙氏家祠、卢氏家祠、彝族六祖分支文化广场等景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休闲农业示范点20个。
旅游景区 修复重建龙头山镇、小寨镇、大山包镇、娜姑镇等乡村旅游小镇;合理规划建设龙头山银矿古镇;提升打造大山包、崇溪等旅游景区和高山峡谷旅游带。建设巧家赖石山、鲁甸转山包、会泽大海草山、永善马楠乡等草原风情旅游点。
文化产业 恢复重建巧家县马树红毡作坊、巧家县民间工艺土法造纸作坊等2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设施和鲁甸县拖姑村回族传统文化生态保护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