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甸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总体规划(2014年) 第二节
第二节 水利
堰塞湖后期整治。抓紧开展牛栏江红石岩堰塞湖后期整治,采取堰塞体防渗加固、两岸不稳定边坡整治、开挖非常溢洪道、修建泄洪洞等工程措施,实施堰塞湖灾民生产性安置,确保堰塞体安全,加快永久性整治方案论证。
防洪设施。尽快完成受损水库除险加固,恢复重建堤防工程。推进中小河流综合治理,清除河道淤堵,提高重点区域防洪能力。修复完善受损水文、水资源监测设施。
农田水利。修复受损农田灌溉排涝设施和小微型水利设施。推进昭鲁大型灌区建设,解决好灌区“最后一公里”问题,提高农田灌溉水利保障能力。
农村饮水安全。修复受损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设施和农村饮用水源点,提升农村安全饮水覆盖水平。结合城乡恢复重建及灾民安置,规划建设供水水源。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将市政供水延伸至农村集中居民点,逐步提高集中供水比重。
专栏7 水 利
堰塞湖 实施堰塞体防渗加固、不稳定边坡整治、泄洪洞及溢洪道建设等工程。
水库除险和堤防 除险加固猫鼻子、勒力寨、纸厂等33座受损水库设施,修复重建堤防150公里,新建堤防23公里。
农田水利 修复重建昭鲁大型灌区及33个中小型灌区设施,修复重建灌溉渠道41条;新建龙树中型灌区、包谷垴灌区和绿坪大丫口倒虹吸等19个渠道工程及配套设施,修复建设塘坝29座、水闸11座,修复重建水利管理房,完善农田灌溉配套和节水改造设施。
农村饮水安全 修复重建45个乡镇农村安全饮水设施,新建10个乡镇农村安全饮水设施;修复16个乡镇农村饮用水源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