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铁路基础设施运用状态检测管理办法(2018年) 第六条

第六条 铁路运输企业是高速铁路状态检测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高速铁路状态检测工作。主要职责包括:

建立检测管理制度;

制定检测计划;

组织编制检测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掌握基础设施状态及检测管理动态;

编制检测报告;

综合运用检测数据;

解决检测中发现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