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1990年) 第八条

第八条 车辆在高速公路上通行时,应当在右侧或中间的车道上行驶,当前方有障碍或者需要超越前车时,可以变换到左侧的车道上行驶,通过障碍或者超过前车后,应当驶回原车道。禁止车辆骑、压车道分界线行驶。

车辆行驶中需要变更车道时,必须提前开启转向灯,确认安全后再变更车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