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1990年) 第三条 高速公路交通管理暂行规则(1990年) 第三条 第三条 行人、非机动车、轻便摩托车、拖拉机、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以及设计最大时速小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