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1986年) 四、 扩大高等学校管理权限,增强高等学校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其主要内容是: (一) 高等教育管理职责暂行规定(1986年) (一) 四、 扩大高等学校管理权限,增强高等学校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力,其主要内容是: (一) 在保证完成国家下达的培养人才任务的前提下,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比例实行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办学,接受委托培养生和自费生。可以提出招生来源计划建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录取学生,处理和淘汰不合格的学生。落实国家下达的毕业生分配计划,制订毕业生分配方案,并向用人单位推荐部分毕业生。 四、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