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第六章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第六章 第六章 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一条 结转和结余是指高等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第三十二条 高等学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 高等学校非财政拨款结转按照规定结转下一年度继续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剩余部分作为事业基金用于弥补高等学校以后年度收支差额;国… 第三十四条 高等学校应当加强事业基金的管理,遵循收支平衡的原则,统筹安排,合理使用,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