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第四章 高等学校财务制度(2012年) 第四章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九条 收入是指高等学校开展教学、科研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收入包括: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并使用合法票据;各项收入应当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第二十二条 高等学校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的资金,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十八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