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9年) 第十七条
第十七条 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在提出和确定项目的总体技术方案中做出重要贡献;
在关键技术和疑难问题的解决中做出重要贡献;
在成果转化和应用推广过程中做出重要贡献;
在高新技术产业化的技术实施过程中做出创造性贡献。
科技进步奖的主要完成单位是指科技成果的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在项目研制、开发、投产应用和推广过程中提供技术、设备和人员等条件,对成果的完成起到重要作用的单位。行政管理部门一般不得作为主要完成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