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2009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奖励办法(2009年) 第二十五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由奖励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原《中国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成果奖励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六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