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 高校档案机构应当采用先进的档案保护技术,防止档案的破损、褪色、霉变和散失。对已经破损或者字迹褪色的档案,应当及时修复或者复制。对重要档案和破损、褪色修复的档案应当及时数字化,加工成电子档案保管。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