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八章 入出境和居留手续 第四十七条 高等学校接受外国留学生管理规定(2000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八章 入出境和居留手续 第四十七条 外国留学生转学至另一城市时,应当先在原居留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迁出手续。到达迁入地后,必须于10日内到迁入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迁入手续。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