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2013年) 第二章 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2013年) 第二章 第二章 标准及年限 第六条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万元。 第七条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在校生应征入伍后,国家助学贷款停止发放。 第八条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减免的年限,按照国家对本科、专科(高职)、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规定的相应修业年限据实计算。以入伍时间为准,入伍前已达到的修业规定… 第五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