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2013年) 第四条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高校学生是指高校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下简称高校学生)。
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
下列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不享受国家资助:
在校期间已免除全部学费的学生;
定向生、委培生和国防生;
其他不属于服义务兵役到部队参军的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