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2014年) 第六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就业指导中心)负责学信网的运行与管理,承担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的技术保障、日常维护和网上查询、验证、认证等服务工作,独立承担因查询、验证及认证工作而产生的法律后果,接受教育部相关部门的监管。 第五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