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2014年) 第三章 学历电子注册 第十七条 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办法(2014年) 第十七条 第三章 学历电子注册 第十七条 学历注册信息应与学历证书内容保持一致。学历注册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照片;学习起止年月;专业、层次、学制、毕(结)业、学习形式;学校名称、校(院)长姓名及证书编号。 学校应完整填报学历注册信息,信息不完整的不提供网上查询。 第十六条 目录 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