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 第四章 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职责 第二十条 高等学校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2018年) 第二十条 第四章 勤工助学管理服务组织职责 第二十条 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有毒、有害和危险的生产作业以及超过学生身体承受能力、有碍学生身心健康的劳动。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