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201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2014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高等学校应当依法设立学术委员会,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体系与组织架构;并以学术委员会作为校内最高学术机构,统筹行使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 实施本科以上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的组成、职责与运行等,适用本规程。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