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2010年) 第二十九条

第二十九条 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是指大学、独立设置的学院和高等专科学校,其中包括高等职业学校和成人高等学校。

高等学校以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的信息公开,参照本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