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一条 高校是联合实验室建设投入和发展管理的主体,积极汇聚资源,加大改革和投入力度,为联合实验室建设提供条件和政策保障。地方政府、主管部门从实际需要出发,合理配置资源,为高校开展联合实验室提供多元化支持,为高校改革与发展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