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2016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依据本办法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可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称《税收征管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以下称《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申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2013)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