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已经建成且依法投入使用的高层民用建筑(包括高层住宅建筑和高层公共建筑)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