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2001年) 第五章 辅导程序 第四十七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2001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辅导程序 第四十七条 辅导对象有义务提供辅导工作所需要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