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2001年) 第四章 辅导内容和实施方案 第三十七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辅导工作办法(2001年) 第三十七条 第四章 辅导内容和实施方案 第三十七条 辅导机构应督促辅导对象形成明确的业务发展目标和未来发展计划,并制定可行的募股资金投向及其他投资项目的规划。 第三十六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