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保荐人及其保荐代表人应当勤勉尽责,诚实守信,认真履行审慎核查和辅导义务,并对其所出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