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年)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二条 发行人具有严格的资金管理制度,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