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二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5年) 第十二条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二条 发行人的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发起人或者股东用作出资的资产的财产权转移手续已办理完毕。发行人的主要资产不存在重大权属纠纷。 第十一条 目录 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