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证监会令第6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板推荐工作的指引》(证监会公告〔2010〕8号)同时废止。 引用法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2009) 第六章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