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第四十九条 第五章 监督管理和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证券交易所应当建立适合创业板特点的市场风险警示及投资者持续教育的制度,督促发行人建立健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制度以及防范和纠正违法违规行为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