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八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2014年) 第十八条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十八条 发行人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表的编制和披露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关信息披露规则的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发行人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由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