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第五十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22年) 第五十六条 第五章 监管和处罚 第五十六条 发行人公开发行证券上市当年即亏损的,中国证监会自确认之日起暂停保荐机构的保荐机构资格3个月,撤销相关人员的保荐代表人资格,尚未盈利的试点企业除外。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