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06年)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二节 独立性 第十六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2006年) 第十六条 第二章 发行条件 第二节 独立性 第十六条 发行人的人员独立。发行人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发行人的财务人员不得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 第十五条 目录 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