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料添加剂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2年) 第十六条

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注销其产品批准文号并予以公告:

企业的生产许可证被吊销、撤销、撤回、注销的;

新饲料添加剂产品证书被撤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