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01年) 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2001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生产、经营和使用管理 第二十条 饲料、饲料添加剂在使用过程中,证实对饲养动物、人体健康和环境有害的,由国务院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决定限用、停用或者禁用,并予以公布。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