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生产许可管理办法(2012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生产许可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农业部和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权限核实、处理。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